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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网络涉赌”案件的成功辩护

日期: 2019-09-17

摄影  |  G Gua.

案件回放

嫌疑人甲某于2018年7月8日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某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3日被批准逮捕,2019年3月15日被起诉至杭州市某区人民法院。起诉书指控甲某与他人为非法获利,获取赌博网站代理权,由上一级代理乙某在其控制的赌博网站账号下,分设出下级账号供甲某使用,并接受赌客投注。甲某接受投注金额达100余万元,并接受乙某返利5千元。若开设赌场罪罪名成立,以甲某参赌金额,其将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格致刑事团队吴惟明律师、樊俊涛律师接受委托,担任甲某的辩护人。经过不懈的努力,最终与公诉人达成认罪认罚协议,甲某的刑期从三年以上降到了一年四个月


辩护经历


精心研究案情,让辩护更有力


当事人家属来委托的时候,曾大致讲述了基本情况,刑辩律师特有的敏锐直觉让辩护人对本案的定性产生了一丝质疑。考虑到律师办案的严谨性,辩护人并没有向家属透露这个想法。在会见与阅卷后,事实逐渐清晰起来,经过深入研究,辩护人认为甲某的罪名不应认定为开设赌场罪。


在梳理卷宗证据的过程中,辩护人发现甲某既没有建立赌博网站,也没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其仅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利用自己掌握的网站的地址、账户、密码等信息,组织多人进行网络赌博活动,并不属于刑法规定的“开设赌场”



摄影  |  Joshua Ness


辩护人又对《刑事审判参考》、《网络犯罪司法实务研究及相关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及《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所展示的司法判例和司法观点进行整合,坚定了辩护意见。


纵有阻力重重,绝不轻言退却


辩护的过程是曲折的。本案在审查起诉阶段,公诉人曾与辩护人协商,是否同意按照认罪认罚程序进行。鉴于甲某的量刑始终在三年以上,辩护人明确予以拒绝。


第一次召开庭前会议,公诉人和承办法官认为本案定开设赌场罪没有问题。辩护人面临两难的选择:若不认罪认罚,根据承办法官的态度,辩护成功的机率不会太高,且会丧失一次从轻处罚的机会;若认罪认罚,则根据甲某的涉案金额,刑期要达三年以上。权衡利弊后辩护人最终决定坚持轻罪辩护



庭前会议结束之后,辩护人一边和家属积极沟通,一边大数据检索,最终找到了与本案犯罪情节基本一致且对甲某有利的判例。


鉴于本案罪名的争议极大,法庭决定延迟一个月开庭。



摄影  |  Niket Nigde


在开庭的前一天,辩护人再次接到公诉人的电话,询问被告人是否认罪认罚。辩护人意识到,此次认罪认罚可以为甲某争取较轻的量刑争取机会。


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公诉人对甲某求刑一年四个月,法院最终采纳了公诉人的量刑建议,辩护取得了圆满成功。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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