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酷派服饰(中国)有限公司
债权申报公告
2019年8月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湖南格度商贸有限公司(下称“湖南格度公司“)及债务人立酷派服饰(中国)有限公司(下称“立酷派公司”)申请,裁定受理立酷派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圣港律师事务所担任立酷派公司管理人。
01 债权申报的主体和范围
1. 申报主体: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立酷派公司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2.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本案破产债权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滞纳金、损害赔偿等派生债权)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18日(含)。
3. 债权人未依照《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02 债权申报的时间和方式
1.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即债权人应于2019年11月20日前)向管理人通过现场申报或者邮寄申报的方式申报债权。
2.现场申报的,申报人应当严格遵守申报秩序,服从管理人工作人员的安排,有序申报,并务必携带债权申报证据原件以便与管理人核对。现场申报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科技馆街1600号银泰国际39楼;联系人:袁律师,联系方式:13735860190;工作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4:00-16:30。
3. 选择邮寄申报的,则请邮寄至: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科技馆街1600号银泰国际39楼,立酷派服饰(中国)有限公司管理人收。联系电话:13735860190。请在邮寄单上注明“立酷派公司债权申报”字样,并保留邮件寄送底单。
选择邮寄申报的,申报材料中的债权证明材料仅需提供复印件,原件由债权人自行妥善保管。管理人在收到申报材料之后,如需核对原件的,将另行通知申报人提供证据原件。债权人未能在管理人确定的时间内提供证据原件的,申报的债权管理人不予确认。
03 申报债权应提交的材料
1.《债权申报表》、《债权计算清单》(申报利息的应提供)、《债权申报资料清单》、《债权人基本信息确认书》;
2. 债权人的主体资料。单位债权人现行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需提交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签字确认),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3. 证据材料。申报人应当以与证据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申报,证据材料应当附证据清单。
上述资料具体格式请向管理人领取,或自行登录邮箱点击收件箱下载:
邮箱账号:zjsgglr@163.com
登录密码:glr2018
04 其它说明
1. 申报债权的金额:申报的债权金额必须确定(同一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只能申报一个债权总额)。
2. 申报利息等派生债权的(如: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滞纳金、损失赔偿金等),应当提供详尽的计算清单。利息计算截止至2019年7月18日(含)。利息计算清单应包括如下要素:计息本金、计息起始日、计息终止日、计息天数、利率、利息金额、复利起始日、复利终止日、复利计息天数、复利利率、复利金额等。
3. 债权形成的事实和理由:简要陈述债权的形成经过;若涉及合同关系则该合同是否已经履行完毕要填写清楚。
4. 债权人虚假申报债权或者提供虚假申报文件,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管理人将依法移送人民法院或公安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5. 本须知及其他资料内容与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为准。
6. 债权人如有相关疑问,请及时与管理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