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根据杭州鼎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8年8月10日裁定受理杭州品森实业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18年8月31日指定浙江圣港律师事务所律师郦峰、林宝珍、张森吉组成清算组,负责杭州品森实业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工作。杭州品森实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科技馆街1600号银泰国际39楼;联系人:郦峰,电话:13567128712,朱晖,电话:15868458775)申报债权。债权人须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债权人可登陆电子邮箱1270381207@qq.com下载债权申报文书材料,邮箱密码ccc1158110。
杭州品森实业有限公司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19年1月16日上午九点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召开杭州品森实业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债权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二0一八年十一月一日
浙江圣港律师事务所于2000年3月经浙江省司法厅批准成立,律所自成立以来先后获得首批“杭州市规范化律师事务所”和首批“滨江区优秀律师事务所”等荣誉称号,并于今年5月份取得“破产管理人”资格。
2018年8月31日,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以(2018)浙0104强清1号决定书指定浙江圣港律师事务所负责杭州品森实业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工作。该案是江干区人民法院今年第一个强制清算案件,也是我所承办的第一个强制清算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