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该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次针对3到6岁孩子的学前教育进行立法。这部法律涉及学前儿童的健康发展、师资队伍的严格规范、幼儿园的建设管理等多方面。学前教育法提出,普惠性幼儿园应当接收能够适应幼儿园生活的残疾儿童入园,并为其提供帮助和便利。学前教育法明确,幼儿园教师在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等方面享有与中小学教师同等的待遇,要为其打通其上升空间。
二、《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
办法自6月1日起施行。明确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规范,规定实现相同目的或者达到同等业务要求,存在其他非人脸识别技术方式的,不得将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唯一验证方式,明确在公共场所安装人脸识别设备的具体要求。
三、《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
该办法6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推进我国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此次修订参照世界贸易组织(WTO)和国际标准组织等相关规则,结合我国实际,旨在进一步规范采用国际标准工作,助力扩大标准制度型开放,加快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四、《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健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明确自6月30日起,住院预交金额度将根据病种及医保类型动态调整,医保患者预交金降至同病种个人自付平均水平。
五、《中国人民解放军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办法》
该办法6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军队单位或者军队人员的名义、形象或者利用军队装备、设施等从事药品商业宣传。禁止对军队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军队特需药品进行商业宣传。
六、《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该规则6月15日起施行。监管新规明确,募集资金使用应专款专用,专注主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新规明确,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募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七、证券相关指引
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财务会计专业委员会对相关条款予以优化完善,修订发布《证券公司金融工具估值指引》《非上市公司股权估值指引》《证券公司金融工具减值指引》等三项指引。三项指引6月1日起施行。
《证券公司金融工具估值指引》主要修订内容:
提高金融工具估值频率,增加证券公司使用第三方估值数据相关要求,确保估值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调整固定收益品种估值方法,主要依据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价格数据进行估值等。
《非上市公司股权估值指引》主要修订内容:
完善指引适用范围及估值原则,优化估值关键因素,强调估值技术一致性。
明确估值频率,要求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估值等。
《证券公司金融工具减值指引》主要修订内容:
加强对减值工作的保障机制,增加内控制度、人员配备、系统建设、数据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明确预期信用损失法管理要求,细化阶段划分的标准和评估因素,引导行业科学审慎开展减值工作,确保相关信用风险合理评估、准确计量等。
文字编辑 | 圣港品宣
责任编辑 | 圣港品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