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5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浙0106破申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杭州哆啦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哆啦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以(2020)浙0106破1号民事决定书指定浙江圣港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对职工债权进行了调查。因公司管理不规范,人事档案、职工清册、工资发放记录等资料均未移交。为准确认定职工债权金额,管理人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调取了职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材料,并同相关职工取得了联系接收了部分证据材料。根据以上材料,结合向法定代表人代永华、部分职工等多方面了解到的情况,管理人认定职工债权如下:
认定杭州哆啦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共有职工债权22笔,认定职工债权金额200934元。详细情况请查看附件清单。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
杭州哆啦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清单
如相关利害关系人对本公示内容记载的债权信息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之日起15日内书面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审查不予认定的,可在收到管理人的审查决定后及时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对本次公示无异议。管理人联系方式:杭州市滨江区科技馆街1600号银泰国际39楼,浙江圣港律师事务所3901室,任龙律师,联系电话:15168381762。
杭州哆啦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