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近日,《庆余年》超前点播事件引起了业界和网友的广泛关注。超前点播引发的舆论争议,似乎比《庆余年》这部电视剧本身更火爆。在VIP权益之上,又设置了一个VVIP权益,不得不承认这是爱奇艺对内容付费模式的又一次大胆“探索创新”。
而跳出具体事件来看,此次舆论风波的爆发,是偶然,也是必然。在“50元加更”风波之前,会员权益的模糊化问题早已引发各路网友的普遍吐槽。细看之下,爱奇艺会员协议其实满是深坑,VVIP事件可能只是一个开始。
一
《庆余年》超前点播事件
12月11日晚间,电视剧《庆余年》因需花50元超前点播登上微博热搜。
《庆余年》是由孙皓执导,张若昀、李沁等主演的古装剧,该剧于2019年11月26日在爱奇艺、腾讯视频首播。
在爱奇艺和腾讯两个平台,均需付费50元才能比会员多“解锁”6集《庆余年》,由此受到网友热议。网友戏称,此为在VIP会员基础之上又增加了VVIP会员。
截至12月16日,该剧在两个视频平台均已播出至29集,但是非会员仅能看到第17集,而会员也仅能看到第23集,只有花费50元超前点播才能看到第29集。
12月17日,爱奇艺调整点播规则,将此前在会员基础上再花“50元可再多看6集”的点播规则,改为在会员基础上可单集3元进行二次付费点播。点播规则被单方突然修改变更,又有网友大呼上当,要求退还50元提前点播费用。
付费看剧是挺合理的事情,但是这并不等于平台可以对用户进行这样出尔反尔的宰客行为。
VIP之外可提供超前点播服务,此点在《爱奇艺VIP会员服务协议》第3.5款里已明确列明,本无可厚非,或者说至少不会引起这么大争议。
但问题就在于爱奇艺在《庆余年》播放宣传的时候,承诺VIP会员可抢先看6集。
-图片源自爱奇艺官网-
根据消费者通常的理解,这种抢先是指只要有新的剧集更新,VIP会员即可抢先看6集。但是因超前点播服务的存在,相对于非会员而言, VIP会员可抢先看6集。相对于VVIP会员而言,VIP会员甚至要落后6集。
因此,视频网站有关VIP会员抢先观看服务的宣传承诺,涉嫌构成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来看,如若坐实爱奇艺此次行为属于虚假宣传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爱奇艺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还可能承担相应行政处罚,如警告、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所得等等。
二
霸道的会员协议
《庆余年》事件是引爆舆论的导火索,但它只是爱奇艺会员权益纠纷的冰山一角。认真翻看《爱奇艺VIP会员服务协议》之后,笔者发现了诸多问题,协议中是满满的格式条款,处处挖坑。
(一)协议导言:“爱奇艺已经以下划线或其他合理方式提示您重点阅读协议中与您的权益(可能)存在重大关系的条款(包括相关免除或限制责任条款等)。同时,双方同意前述免责、限制责任条款不属于《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即您和爱奇艺均认可前述条款的合法性及有效性,您不会以爱奇艺未尽到合理提示义务为由而声称协议中条款非法或无效。”
翻译一下:虽然根据《合同法》规定,本合同属于格式合同条款。但我就是要用我的格式合同条款来规定,我不属于格式合同条款。
如此霸道的条款规定,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模拟题都不敢这么出。只是可惜爱奇艺的一厢情愿,属不属于格式条款,还是得依法律来断定。依据合同法规定,这条款属于标准的格式条款,该条款无效。
(二)3.1.爱奇艺VIP会员权益,即爱奇艺为VIP会员提供的专门服务,包括影视内容提前看、广告特权、VIP高清视觉体验、杜比全景声、赠送影片等,具体以爱奇艺平台上VIP特权页面的说明或爱奇艺实际提供为准,本协议项下的会员权益名称与页面的说明不一致的,不影响会员所实际享受的会员权益的内容……
爱奇艺有权基于自身运营策略变更全部或部分会员权益、适用的用户设备终端。
翻译一下:爱奇艺在运营过程中,可以单方面决定和变更会员的权益。
简单说,我的地盘我做主,我说了算,我给你多少会员权益,你就有多少会员权益。要是哪天我不开心了,不仅仅是超前点播收费的问题,我改成爱奇艺平台全部内容收费,会员权益只有专属头像框也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