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第
1676
个访客
中文
英文
E律师
圣港首页
关于圣港
圣港简介
律所荣耀
我们的业绩
圣港新闻
新闻资讯
律所公告
圣港精英
业务领域
圣港研讨
圣港咨询
圣港研讨
律师调解
联系我们
圣港招聘
联系我们
首页
关于圣港
专业服务
专业团队
圣港案例
新闻资讯
联系我们
新闻资讯
司法部废止7件有关劳动教养的部颁规章
日期: 2014-01-02
据司法部网站消息,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司法部决定,对《劳动教养人员生活卫生管理办法》等7件部颁规章和其他部颁规章中有关劳动教养工作的规定,予以废止,《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一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
下一篇:一批法律法规今起实施 动车上吸烟最高罚2000元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联系我们
关注公众号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科技馆街1600号银泰国际39楼
电话:0571-87086673 0571-87017226
邮箱:sg_public@zjsgls.com
友情链接:
备案号:浙ICP备17049579号-1浙江圣港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0 .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e律师
400-888-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