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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陶蛟龙因公殉职

日期: 2012-12-06

  12月3日晚,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陶蛟龙参加完当天下午召开的全省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座谈会后,因要参加第二天在温州召开的金融审判首次府院联席会,连夜从杭州返回。23时许,途经诸永高速公路温州段往温州方向约168公里处,乘坐的公务车被一辆重型普通货车追尾,陶蛟龙严重受伤,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终年50岁。


  事故发生后,省委常委、温州市委书记陈德荣,温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陈金彪等领导高度重视,亲临医院指导抢救工作。省委副书记、省长夏宝龙获悉事故后,专门指示要全力做好善后工作。省高院院长齐奇等领导赶赴温州,指导善后、慰问家属。


  陶蛟龙同志今年1月担任温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以来,敢抓善管,积极有为,推动温州法院多项工作走在全省法院乃到全国法院前列。其中,网上点对点执行查控体系创出“温州模式”,得到最高法院和省综治委肯定推广;温州金改司法保障、反家暴刑案审判试点、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试点走在全国法院前列;审判管理和法院队伍建设也全面加强。


  1999年至2010年,陶蛟龙同志担任绍兴中院副院长。期间,正值金融危机,浙江江龙控股集团公司因资金链断裂造成停产,董事长外逃,公司停产,债主盈门,职工讨薪,危及担保企业,引起较大的社会影响。时任副院长的陶蛟龙,临危受命,担任专案组组,带领30余名干警,加班加点,用短短41天时间,完成了739件案件15.84亿元的债权确认审理,“江龙”全部资产经过评估拍卖顺利实现资产重组,有效地维护了地区经济和社会稳定,成为浙江全省以清算式重组方式解救危困企业的第一例。


  2010年4月,陶蛟龙同志调任宁波海事法院副院长。他带领相关部门,就如何发挥海事审判职能、服务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开展了一系列的调研活动,形成《关于为我省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同年10月,陶蛟龙同志又组织人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关于实施海事审判精品战略的若干意见》,明确精品战略的目标定位和实现过程的方法路径,细化了工作举措,受到了时任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宁波市委书记王辉忠和最高人民法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记者采访了参加当天会议的浙江高院新闻发言人唐学兵,他说,“陶院长在会上围绕学习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就如何抓好温州法院明年的工作谈了打算,结合实际,思路清晰,措施扎实,深受启发。当时我感到温州离杭州有400公里,还劝他不要连夜赶回,他说年底到了事情很多,就匆匆握别。言犹在耳,他就因公殉职,离我们而去,我为失去一位优秀的中院院长深感痛心、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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