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商务部获悉:《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评估指标》、《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药品流通企业诚信经营准则》、《药品流通行业职业经理人标准》、《药品流通企业通用岗位设置规范》等五个药品流通行业标准1日起实施。五项标准的公布填补了我国药品流通行业标准的空白。
商务部将根据《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评估指标》和《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两个标准,与相关部门研究制定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分级评定结果将作为行业准入和退出、药品招标配送、定点医保药店选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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